近日,中央政府采購網發出《關于物業管理服務定點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5-2016年度中央國家機關物業管理服務定點有效期于2016年7月31日截止,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將于2016年8月31日關閉。
《通知》明確,物業管理服務不再進行定點入圍招標,各采購單位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規定辦理采購事宜。這意味著,中央國家機關京內單位50萬元以上的物業管理服務不再實行定點采購。
《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了解到,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從2014年開始實施物業服務定點采購,截至《通知》發布,物業管理服務采購實行自行采購、定點采購和公開招標相結合,單次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下的,采購單位可以參加集中采購也可自行采購;單次采購金額在50萬元-120萬元的,在定點范圍內執行;單次采購金額在120萬元以上的,實行公開招標采購。
自2007年物業項目第一次被列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至今,中央國家機關物業采購目錄范圍逐漸擴展到中央國家機關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機關辦公場所的水電供應、設備運行、建筑物門窗保養維護、保潔、保安等方面,采購金額增長迅速。
2015年7月,國采中心曾發布關于2015-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物業服務政府集中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確定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物業服務采購的采購范圍、定點內容、采購程序、監督管理等工作,為規范服務類品目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